商标代理机构评价服务体系说明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重要指示精神,旨在落实“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通过权威发布《商标代理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办法》(下称《评价办法》),促进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我国商标代理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商标代理机构服务能力认定评价主要以商标申请数据、商标异议决定数据、商标评审决定数据、商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及工商数据、行政处罚数据等作为数据基础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维度主要包括商标申请量、异议阶段案件量及胜诉率、评审阶段案件量及胜诉率、成立时间、备案人数、优质客户量、行政处罚等角度。

本办法所称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法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中国商标代理机构600强》